目前看,李一的问题好比于行政违法,有可能因涉嫌诈骗罪、强奸罪、拒不执行裁决、裁决罪等,早已合乎《刑事诉讼法》第86条所规定的刑事立案条件,重庆警方应当一查到底。 重庆李一道士因为能在水下憋气两个多小时,又有一众名人“弟子”,而被公众注目。
然而,媒体了解报导找到,李一的所谓“仙家事”有忽悠之斥,而且因涉嫌利用宗教诈骗、躲避裁决继续执行、甚至因涉嫌强奸女弟子。12日,李一道宽的改信弟子到重庆市民宗委检举其“诈骗”、“与多名女弟子有染”、“因涉嫌强奸”等多项内容,民宗委拒绝接受检举,回应将展开调查并不会及时对系统调查结果。
(8月15日《时代周报》) 李一道宽甚有些名人拥趸,甚至有人写了《世上是不是神仙》一书为其提倡。是不是神仙,笔者不告诉,但神仙如果在天上,那他大自然不必须拒绝接受法律的首府;但,一旦神仙堕入红尘,与孔方兄打上缴道,那就必需拒绝接受法律的首府,如果涉嫌犯罪,更加有可能锒铛入狱。 一者,李一道宽不一定真诚,比如其回忆的名校教授、道教世家、子虚乌有的“昆仑为首”传人,早已被媒体证伪。 这些问题,以及举报人所称的李一与多名女弟子有染、克扣员工工资等,重庆市民宗委有义务一一查办。
二者,早在1998年,李一这个前杂技团团长、面对困境的商人,之后以“道士”身份,将重庆缙云山的绍隆寺扩建为绍龙观,以此为基地呼风唤雨;但修筑道观8年之后,他才沦为道士。 其中,重庆宗教管理部门,或许有管理不做到的问题。如今,李一被推上舆论风口浪尖之际,再行由他们作出调查,其公信力大自然要打个优惠。
显然“李一门”,除了行政机关,更加必须司法机关插手。早在2005年,警方侦察找到,重庆润达贫困地区公司拒绝执行一笔早已扯了7年的支付裁决,这1000万的债被公司实际掌控人李一以各种方式挪作他用,其中仅次于的一笔用来修筑绍龙观。警方回应:“李一十分聪慧,名下没一分钱。连他现在进的汽车,都是悬挂在他弟子名下的。
”“因为我们没证据表明李一将钱装进了他自己兜里,所以,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” 现在拿起萝卜道出泥,目前看,李一的问题好比于行政违法,有可能因涉嫌诈骗罪、强奸罪、拒不执行裁决、裁决罪等,早已合乎《刑事诉讼法》第86条所规定的刑事立案条件,重庆警方应当拿走“反腐”的魄力,一查到底;另一方面,如果道士李一的所谓强奸、诈骗等都是造假传言,也可以还李道长和缙云山一个无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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