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2018年7月1日开始,台湾地区汽机车可以合法改装成LED头灯,只要合乎监理所的检验标准,才可更改。不过,今年7月1日以后,规定,有所不同,必须有证明档才能办理更改注册。根据台湾地区“交通部”《道路交通安全性规则》第23条,2019年7月1日以前改装成LED头灯的车主,须加装证明及统一发票,只必须公路监理机关检测灯组光型、亮度等,合乎头灯检验基础,就能办理头灯更改注册。
但2019年7月1日之后,申请人更改气体静电式以外头灯(不不含卤素头灯)者,须要汽车车厂开具改装成证明档,其头灯不应用于经车辆型式安全性审验合格之灯具,将近光头灯者另不应装设不具自动调整横向倾角之装置,经公路监理机关检验基准合格,才能办理更改注册。因此,若是没能在7月1日前办理更改,先前的申请人不会显得困难许多。
检验标准都是完全相同的,近光灯需获取充足确切的构图累计线,若是不受检测的LED灯为非对称光型(图一),在VV线右侧不不应打破HV/H2线或是HV/H3/H4线(图二)。而平面光型的话(图三),对应的水平线则不得多达H1H1线。监理所检验标准图近光灯的光束不应展开校准,构图累计线水平部分要在HH线下方10cm一处,而非对称光型的话,分坐落于HH线下方10cm一处。不过若校准后无法合乎近光灯的配光市场需求,水平方向可以有各0.5度(8.75公分)与横向方向各0.2度(3.5公分)的允许范围。
更改之前,车主须要打算行照、有效期限多达30天的强迫汽车责任保险证,而更改后的行照替换费为新台币200元。通过检验后,行照上则不会标示LED光型,未来验车时,须要前往有光型检验监理所展开验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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